为了更好地探索和拓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新途径,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青少年水土保持科普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指导下,从学校教育入手,引导以青少年学生为主的社会公众树立水土保持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习惯。以实践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课堂主渠道的作用,通过开展水土保持知识竞赛,普及水土保持知识,提高小学生水土保持意识。
二、范围、方式。
1、活动范围:
选定荆门市海慧中学、象山小学学生为主要参与对象。
2、活动方式:
(1)发放《水土保持科普教育》资料。
(2)开展“水土保持”实践活动,每班上一节“水土保持”实践活动课。
(3)每学年举办一期水土保持法律知识竞赛和水土保持主题作文竞赛等活动。
(4)利用在校园内设置的宣传栏,每年编辑4期以上的水土保持专栏。
(5)每学年组织小学高年级的部分学生参观考察水土保持实践基地和素质教育基地一次以上。
三、活动内容
活动的内容主要依据水土保持教材。
(1)水土保持知识教育。通过开展水土保持知识竞赛,普及水土保持知识,培养学生树立水土保持意识。
(2)参加水土保持公益活动,做水土保持小卫士。组织学生参加水土保持公益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水土保持知识,号召公众和企业依法办事,自觉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政策。
(3)加大校园宣传力度,推广水土保持知识。通过学校广播站、黑板报、手抄报、书画比赛等形式进行宣传,使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深入人心。
(4)培养水土保持实践能力。
通过实践活动课,引导学生在大自然中、在社会生活中自主实践、体验和感悟,培养学生参与水土保持的意识和实践能力。
四、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从2015年7月开始——2016年6月结束。
五、活动要求
(1)活动要突出主题性、实践性和常规性。
(2)内容要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尊重科学且符合客观规律。
六、活动程序
第一阶段:2015年9月。加大校园宣传力度,推广水土保持知识。
第二阶段:2015年10-12月。各校在校内组织活动。开办“水土保持”实践活动课。
第三阶段:2016年3-4月份。组织小学高年级的部分学生参观考察水土保持实践基地(荆门市水土保持监测点)。
第四阶段:2016年5-7月份,中期总结,及成果展,调整工作方案
七、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水务局联系市教育局,把此次水土保持实践活动作为培养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公德意识,提高广大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的综合育人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真正把这各项活动开展起来,切实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教师的综合育人能力。
2、建立机构,加强协调。市水务局、市教育局、相关学校要建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